青海师范大学关于2019级研究生
切吉卓玛休学的决定
根据《青海师范大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青师校字〔2017〕8号)第四章第十六条第二款:研究生在一学期内,请病假、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学习周数三分之一者,由本人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2019级学生切吉卓玛因事不能完成学习任务,2020年11月12日经研究生院院务会研究决定,同意切吉卓玛休学一年。
名单见附表
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