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关于取消2020级王志洪等
10名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的决定
根据《青海师范大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青师校字〔2017〕8号)第二章第五条: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及其他有关证件,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入学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事先向所在培养单位请假,经培养单位同意后,报学校批准。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三周。未请假或者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020级王志洪、刘夏榕等10名同学逾期未办理入学报到手续,2020年11月12日经研究生院院务会研究决定,取消王志洪、刘夏榕等10名同学入学资格。
名单见附表。
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