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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4-11-05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给予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退学

处理决定的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青师校字〔2021310,经研究决定,给予超过最长学习年限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见附件

鉴于无法联系到学生本人,按照规定要求,现予以公告,公告期30天,自2024年115日起至2024年124日止,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本人。

学生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退学处理决定送达日后10日内,向学校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

申诉电话: 0971-6311456

申诉材料接收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8号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309室


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5日


附件:退学学生名单

序号

学号

姓名

专业学位类别

学院

1

201934332016

*怡

社会工作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2

201944332008

*

教育

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