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中,我校加大改革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全年硕士、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构建了“一带领、一实施、多参与、一监督”组织实施体系。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各学院成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纪委全程监督。
二是形成了“宣传—咨询—申诉—答复”等工作机制。在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公布专业联系人,敞开咨询通道,组织专人及时答复考生问题,解决考生合理诉求。
三是持续完善了招生制度。先后修订了《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青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与评卷工作管理办法》等10余项制度,做到了研究生招生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四是加大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在命题、制卷、运送、交接等各环节都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工作。
我校2021年共录取硕士研究生1028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33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490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8名。
博士研究生录取61人。其中,中国史12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1人(含联合培养1人),地理学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