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为规范有序推进我校2027年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 接收条件
(一) 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本科院校官方公示有效的推免资格,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资格备案;
(二) 拥护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学术不端、违纪处分、失信记录;
(三) 本科成绩单、专业排名达标,专业基础扎实,具备对应学科科研、实践潜力;
(四) 身心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五) 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有报考材料真实有效。
(六) 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七) 申请直博生除需满足以上条件外,需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二、 接收类别专业和人数
(一) 硕士生
我校所有全日制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招生学科专业以我校公布的2027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 直博生
我校一级学科博士点中国史、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学现面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五年,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均为2名。具体招生学科专业以我校公布的2027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 材料提交
(一)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 本科在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三) 科研成果,包括竞赛获奖、专利、社会实践、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成果等综合素质材料,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认定范围;
(四) 国家外语水平等级考试(含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可体现自身外语水平的证书;
(五)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诚信复试承诺书》;
(六) 各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 接收程序
(一)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26年10月13日0:00时。
(二) 研究生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 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并接受。
五、 复试
(一) 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需招生,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 复试组织实施
1. 执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 加强考生诚信教育,要求考生应自觉遵守复试规则,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并与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3. 开展复试小组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复试人员将手机带入复试现场;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复试人员中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4. 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以原文件形式保存至硬盘留存,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三)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要科学、有效,能够评判考生专业素养、培养潜力、综合素质等。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1. 硕士生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学院安排专人在面试时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
(2)外语水平。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采取口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3)专业素养和能力。按《青海师范大学202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各学科根据培养的实际情况采取笔试、面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4)综合素质和能力。采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考核的主要内容: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专业综合素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与科学素养;研究生培养需要的其它能力。
2. 直博生
除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硕士研究生要求一致,还需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博士生培养的潜能等。满分为 100 分。
(1)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的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占 50%。
(2) 英语听说能力,占 10%。
(3) 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占 20%。
(4) 科研潜质,占 10%。
(5) 综合素质,占 10%。
(四) 成绩评定
1. 硕士生
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0.2+专业素养和能力测试成绩×0.3+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0.5。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即为复试合格。
2. 直博生
复试成绩在 60 分以上(含 60 分)者,即为复试合格。
3. 推免生入学成绩仅以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排序,复试总分相同,以专业素养和能力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 录取工作
(一) 各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分批次开展复试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要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复试结果、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进行认真审核,推荐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研招办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的拟录取名单按教育部要求在官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平台报送录取数据,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检查为准。
(三)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等材料,由学院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进行全面考查。
(四)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按要求提交体检结果。各学院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五)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除外),可以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
(六)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2.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3.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 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者。
5. 体检不合格者。
有关具体学费及资助情况请关注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信息。
七、 其他事项
(一) 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 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拟录取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 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四) 推免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本简章由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名称:青海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746
联系部门: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1-6285502
附件:1.青海师范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青海师范大学各学院联系方式
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4日